亮劍勒索個人信息的App要有霹靂手段

2021-03-05

全國政協委員(yuán)魏世忠的一(yī)番話(huà)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,在輿論場赢得一(yī)片叫好聲。

這位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委員(yuán)建議:“對強制授權、過度索權、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的App要嚴厲懲戒,做到違法必究,執法必嚴。”他呼籲,要加強相關移動互聯網用戶隐私保護法律和監管制度建設。

大(dà)家苦App勒索個人信息久矣。從通訊錄的權限到拍照授權功能,再到地理位置授權,“同意”後就是各種精準廣告推送撲面而來,讓用戶感覺自己裸奔在賽博空間。

個人信息不是企業的“唐僧肉”,保護個人隐私,是時候拿出硬措施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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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要通過國家強制規範逐步替代當下(xià)“假授權,真霸道”的授權協議。

在現行的博弈微觀環境之下(xià),用戶很難對企業強索信息的無理要求說“不”,要使用App就必須按企業的要求點“同意”,看似授權,實則沒有合同該有的協商(shāng)過程。

因此,App索取用戶信息亟待國家職能機構畫出邊界,作爲用戶的權利底線。

這方面的工(gōng)作已經展開(kāi)。去(qù)年12月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《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(App)必要個人信息範圍(征求意見稿)》,明确相關常用App索取必要個人信息的邊界,也分(fēn)清了“必要”和“不必要”的信息邊界。

其次,對于強索用戶的行爲,要有霹雷手段,不能“描邊處罰”,更不能讓企業“違法更合算”。

之前,職能部門也都處理過App過度索要信息的問題,多地消保委做出了相關測評,問題揭露得很充分(fēn),但是仍有一(yī)些企業安之若素,一(yī)副你奈我(wǒ)何的樣子。

比如,去(qù)年10月,工(gōng)業和信息化部向社會通報了13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爲App企業的名單,但是後來經複檢,一(yī)度有60款App仍未按要求整改。

究其原因,主要還是相關處罰力度不足。違法成本低就“打不痛”違規企業,也難讓他們長記性。

所以,相關立法有必要對于App勒索用戶信息做出更嚴格的懲罰規定。比如,可以按營業收入的一(yī)定比例來罰款,形成“天價處罰”的個案,徹底解決勒索信息被罰不痛不癢的問題,真正豎起高壓線。(特約評論員(yuán) 沈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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